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(2021年第143号)

2021-12-03 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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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,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,确保消费者知情权,依据《生产化妆品运营监督管理方法》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要求》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制订了儿童化妆品标志,现予发布。  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图案设计,等占比标明在市场销售包裝非常容易被观查到的展示面(下列称关键展现版面)的左上角,清楚易鉴别。当关键展现版面的面积超过100立方厘米时,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总宽不可低于2公分。当关键展现版面的面积不大于100立方厘米时,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总宽不可低于1公分。

  特此公告。
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2021年11月29日

  配件:儿童化妆品标志

备注名称:标志的名字为“小恒森”,借以表述包含药物监督管理单位以内的社会发展多方共同奋斗,不断提高儿童化妆品的产品质量,为婴儿和少年儿童给予优良的成才自然环境,守卫与关爱儿童健康快乐成长。标志总体选用金色、巨盾造型设计,金色展现了少年儿童健康快乐、开朗太阳、奋发向上的情况;巨盾意味着了对孩子的守卫与关怀,对违反规定违规行为商品的遏制,与此同时又增多了标志的辨识度;巨盾核心是少年儿童伸开两手的整体形象设计,注重守卫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坚决信心。

建议的颜色信息内容:

C:38   M:49   Y:81 K:0

C:20   M:31   Y:66 K:0

C:1   M:16   Y:34 K:0

来源于:日化用品服务站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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